根据中信泰富发表的股东通函指出,所有杠杆式外汇合约变现亏损及公平价定值亏损总额,已由早前11月11日的168亿元,进一步扩大至11月26日计出的186亿元。而其剩余的杠杆式外汇合约公平值亏损,则由11月11日的51亿元增加至56.3亿元,约务更替合约的公平价定值亏损也由早前的104亿元增至113.4亿元。另外,向中信集团转让外汇合约需支付的代价为91亿元,之前为93亿元。
此外,通函首次披露中信泰富与花旗银行、汇丰银行等13家银行签订的外汇累计期权合约细节,公司在去年8月至今年8月期间,分别与国开行、汇丰银行、花旗银行、摩根士丹利、美国银行、巴克莱银行、瑞信、法巴银行等13家银行签订了24份外汇累计期权合约,合约币种涉及澳元、欧元及人民币。其中,中信泰富与国开行签订的合约涉及资金约为5000万元。
通函又指,中信泰富董事局、独立董事委员会及财务顾问英高均认为,交易条款公平合理,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,除非有人提出更佳建议,否则建议独立股东批准交易。
而中信泰富向母公司中信集团发行可换股债券、并由母公司承担杠杆式外汇合约有待股东会批准,股东会将在12月19日召开。
投资者学会主席谭绍兴指出,早前该公司管理层指签订合约的只有财务总监,理论上只有财务总监的签名,但据3日披露的文件显示,还有其他人在文件上签署,这将打击小鄙东对该公司董事局的诚信。
谭绍兴又指出,中信泰富短期有意大幅配股集资,现正寻求独立财务顾问给予小鄙东意见,但在这关键时刻却披露再有巨额亏损,可能令小鄙东不得不赞成配股安排。但短期内,中信泰富面对一定沽压是难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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